我們如何找到優質的主播或者MCN呢?
匹配主播和MCN
有很多專業分析主播帶貨的數據平臺,如禪媽媽、新榜;巨量、66榜等,都可以看到MCN排名和主播直播數據,平均發布短視頻評論量,如果有意向的主播可以直接尋找商務合作。
從品牌,MCN雙視角而言,怎么才能做到性價比高合作共贏呢?這里需要注意的是:
從品牌視角出發:
盡可能選擇正規或者排名靠前的機構,其次上述洽談的6大細節部分有些有必要落到合同中,如ROI問題、保銷售、更換主播、播出時長;但頭部主播不一定好說話,因此品牌找頭部并非是最佳且中間洽談周期要很久。
因此,根據市場調查很多品牌愿意用頭部的價格去選擇“二線明星”,一方面為做品牌背書,另一方面明星也擁有天然“粉絲群”何樂而不為,順便也能簽約代言。
其次,若品牌預算不多日常經營不想經過MCN公司,團隊也可以自己尋找小主播帶貨,很多都會留下商務方式,也要盡可能選擇傭金合作。
中小主播一般“更好”說話,他們有一個明顯的優勢是:1)用戶精準,2)粘性高
具有帶貨能力的中小主播日常輸出的內容相對聚焦和精準,本身很多是針對細分品牌的推薦和種草,所以他們吸引到的粉絲,關注他們的目的也很明確,而且這類型主播更珍惜“粉絲”。
尤其是特殊品類,如母嬰類,試想頭部主播和擁有產品真實體驗的寶媽“關鍵意見消費者KOC(Key Opinion Consumer)同時推薦給你母嬰產品,你會選擇誰呢?我想多數人會更加信賴后者。
總而言之,品牌在選擇時候不要盲目跟風與“頭部”真香定律。
另外粉絲多(流量大)不代表轉化能力強,帶貨強的主播在不同平臺的ROI數據也不同,就算是同樣品類,不同品牌甚至相同品牌的產出都有區別。
像美妝護膚領域,品牌要想做到比較好的ROI數據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產品好,價格合適,總而言之前期要做好數據分析和市場調研,并且制定長期的推廣和投放計劃。
從MCN視角出發:
MCN屬于品牌和主播上下游關系,在對主播方面四個最基本合同不能少,分別是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經紀合同與合作協議;其中最好與網紅簽訂經紀合同和合作協議。
原因在于:
其一從法律角度,經紀合同、合作協議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雙方協商空間較大。
其二如簽訂勞務合同,因雙方屬于中長期合作,不適用于短期的勞務;其三簽訂勞動合同,因其受《勞動合同法》保護,雙方就是勞動關系。
這一切意味著,網紅主播可以提前30天通知MCN公司解除合同,MCN辛辛苦苦打造的網紅因為離職可能要遭受巨大損失。
若MCN辭退網紅,需要提前30天通知他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并且若是公司違約還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不過從實際市場角度看,小MCN公司一般不會簽訂四者,最多是品牌MCN主播三者合作協議和MCN主播單方合作利益分配的協議。
主要當中涉及到“自己的賬號歸屬問題”“IP運營內容產出問題”,網紅收益分配問題。
一般來說MCN(甲方)扣除因乙方(網紅)從事相關業務產生的廣告費、設備租賃、差旅費和個人形象打造等各類成本后,按照雙方協商的比例進行分配;那還有點要注意的是“人設條款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