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頒布對促進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發展會有哪些積極推進作用?
近年來,我國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發展迅速。根據《2022年民航行業發展統計公報》,截至2022年底,獲得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通用航空企業15130家;全行業無人駕駛航空器擁有者注冊用戶70萬個,其中,個人用戶63.9萬個,企業、事業、機關法人單位用戶6.1萬個;全行業注冊無人駕駛航空器共95.8萬架。全行業無人駕駛航空器有效駕駛員執照15.28萬本。
與此同時,違規飛行、非法使用等行為也威脅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除了飛行層面的原因外,無人駕駛航空器領域的立法供給嚴重不足也是造成無人駕駛航空器領域亂象的重要原因。《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出臺解決了之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 》《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辦法 》等一些部門法規文件立法層級較低,缺乏對低空空域分類管理、空域劃設、飛行安全管控、飛行準入監管等具體問題明確規定的問題。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從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特點出發,建立了全鏈條管理制度,有利于解決無人駕駛航空器違規飛行帶來的地面管控難、發現處置難、溯源追責難等問題。在守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改善營商環境,減政放權,“管住該管的,放開該放的”,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外部條件,激發行業內生產發展動力,使企業生產制造更加規范有序。在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使用需求方面,優化登記、申請流程,用戶使用更加安全便捷、管理部門履職更加有力高效,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發展將有較好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