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暫扣操控員執照?什么情況下可以吊銷操控員執照?
(1)超出操控員執照載明范圍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處 暫扣操控員執照6個月至12個月;情節嚴重的, 吊銷其操控員執照, 2年內不受理其操控員執照申請。
(2)組織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規范和避讓規則規定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并處暫扣運營合格證、操控員執照 1個月至3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飛行6個月至12個月,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 可以吊銷相應許可證件, 2年內不受理其相應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