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管制空域有哪些規定?
除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的管制空域外,《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還規定,遇有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增加管制空域,由 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有關空域的水平、垂直范圍和使用時間。《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未對特殊情況做出具體規定,根據條文理解,特殊情況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一是有保障國家重大活動以及其他大型活動的,在臨時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24小時前,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布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承擔相應職責的單位發布航行情報。二是保障執行軍事任務或者反恐維穩、搶險救災、醫療救護等其他緊急任務的,在臨時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30分鐘前,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布緊急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承擔相應職責的單位發布航行情報。